2026年08月25日,深圳金融監管局核準譚路招聯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深圳金融監管局關于譚路招聯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批復
(資料圖)
深金復〔2026〕323號
招聯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聯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譚路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招聯司發〔2026〕26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譚路招聯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深圳金融監管局
2026-08-25